Friday, February 5, 2010

原本的理由

一打开电脑。
就要写blog。

发泄。

续集重演。
当然啦。
一部戏如果有续集,
就当然故事不会重复,
情节一定要更精彩,
虽然情节不同
但是续集的效果一定要跟前集一样。

一样地想吐血。

我也人,
不是神,
神可以很容易宽恕别人,
不乱发脾气。
可是我不是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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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有能力的,(应该)
不知道啊。
以后,
请先问了我,
才行动吧。


还有,
我想讲,
如果哦,
你们啊,
对彼此有什么不满阿。
请不要到处煽风点火,
请面对面讲清楚。
有什么事,
好好商量。

不要忘记你们进入这个团队的原本的理由。(全杰提醒我得。谢谢 )

1 comment:

  1. who u talk about?? erm...when i tink back,no reason at all..hah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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